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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大板角鹿的小子年岁不大。

大约十五六的样子。

生涩,青嫩,一头齐耳的短发,显得精神干练。

脸蛋倒也是有些好看,因为是短发吧,另有一种英气在其间。

难得是脚上,竟然有一双布鞋。

这种村子,大部分人踏得都是快烂成一团黑糊糊的草鞋,或是木底结绳黑丑粗脏的自制破鞋。

而这小子,纤细的脚踝下却能有一双沾满了灰的布底薄面鞋。

好吧,鞋子不重要。

这小子骑的那头大板角鹿它也不重要。

重要的是,那十只半人高的大狗。

这狗,一个字——大。

因为低头,不显个子。

要是一个个把头抬的高昂起来,和小驴犊子似的。

看着就让人腿肚子转筋打心里发怕。

胆小的尿都能滋出来了。

普通人面对这样十条狗,怕是一息之内就要被分尸而死了。

到了近前,那个小子也感觉到刘一夫的惧意,好吧,更多可能是张小乙和锦天已经把手放在刀柄上了,她不想闹误会伤了她心爱的宠物,这才喝止住大狗,拉住了大板角雄鹿,道:“你们是村外来的,是要追杀虎精的吧,村长阿叔刚刚和我说了,让我给你们带路,我可说明啊,那畜生可不好对付,阴着呢,我带宝宝们堵了它几次,现在更精了,轻易不肯出来,就知道用声音害人,你们真能对付得了?”

“你是……”

张小乙试探地问。

“哦,我叫……嗨,你们叫我三丽就好了。”

三丽说了。

她的确是女孩。

还是个落落大方十分爽朗的女孩。

是一个能骑在大板角雄鹿背上,控驱十只大狗的宝藏女孩。

要知道这可不简单。

单说那大板角雄鹿,此种动物脾气其实极其暴烈,可不是什么与人无害的温驯善兽。经常攻击落单行人甚至袭击车马。便是牛,也可一击撞倒,甚至击杀。

此兽行走山林,又能攀岩登峰,跨山涉水有若等闲。

不是没有人想驯服此类。

但成功者寥寥无几。

所以一直不能普及。

若此鹿可以大量驯服,那还要战马什么事儿。

却不想这个看起来胎毛未褪的黄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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